2012河南焦作豫剧团招聘工作人员1名公告
按照《关于焦作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焦人[2007]42号)规定,经批准,焦作市豫剧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技能人员1名(戏曲打击乐),现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工勤技能岗位(戏曲打击乐)1人
三、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5、户籍不限;
6、戏剧打击乐专业;
7、学历不限;
8、年龄40岁以下(1972年5月17日以后出生);
9、需有在专业戏曲团体工作满三年以上的经历(提供证明);
10、参加过省级以上专业艺术比赛,且获得过省级以上三等奖(含三等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或审查后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发布公告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焦作市文化新闻出版局网站全文发布招聘简章。以上网站作为此次招聘工作指定网站,有关考试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
五、招聘办法
招聘采取直接面试和考核的方式,面试形式采取理论问答、专业技能现场操作两部分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17日至2012年5月18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焦作市政府大厦东配楼207室。
3、报名办法:报考人员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填写《焦作市豫剧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2)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获奖证书(验原件同时交复印件一份);(3)提供由专业戏曲团体出具的工作情况鉴定。
4、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12年 5 月22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点领取《面试通知单》和《面试应试者须知》,未按规定时间领取的,视为放弃面试考试资格。
5、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写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时间以面试通知单为准。应聘人员凭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考试。考试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由考官按照规定试题以提问的方式和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相关测试。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不再进入下一环节。若体检有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
(四)考核
体检合格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对进入考核人员进行政治思想及业务考核,若考核过程中有人放弃或考核不合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公示结束后,下发聘用文件。
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按所聘岗位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聘用合同期限(含试用期)不低于3年。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由人才市场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六、纪律与监督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受理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无论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受到责任追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391- 8826978 3569313
附件: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焦作市文化新闻出版局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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