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招聘用制速录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慈溪市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招考录用编外聘用制速录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和岗位职责
公开招录速录员3名,主要承担庭审记录工作等审判辅助工作。
二、招考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文字速录水平;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 年5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限宁波大市范围内;
3.无违法、违纪及犯罪的记录,或无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4.身体健康。
三、招考程序:
招考工作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技能测试)、考察、公示的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21日—5月2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市人民法院(浒山街道寺山支路60号)立案大厅14号窗口
3、报名方法和应提供的材料:报名者在提供如实填写的报名登记表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同时,需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审查后确定进入考试程序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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