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招聘用制速录员公告(2)
(三)考试(技能测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内容:专业技能测试为计算机速录能力测试。测试形式为听打速录,现场播放录音资料,考生将录音资料内容输入计算机。测试时间为10分钟,要求听打100字/分钟以上。
3)评分标准:在规定时间内,以汉字输入速度及准确率为标准进行综合评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的1:2(不足2倍按实际人数)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对象。
(四)考察
考察采用与被考察者面对面谈话的方式,侧重于对被考察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
(五)公示
对拟录用的人员在慈溪市人民法院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天。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一定的试用期。
五、本简章由慈溪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联系电话:63912731。
慈溪市人民法院
二○一二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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