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东省汕头港引航站招聘公告(3)
七、其他事项
(一)递补。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按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试用期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应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限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对象公示、拟聘人选公示等事项按规定的时间在以下网站同步公开发布:
汕头人事网(http://www.strs.gov.cn),
汕头人才网(http://www.strc.com.cn)
汕头市港口管理局网站(http://gk.shantou.gov.cn/)
八、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港口管理局组织实施。
九、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招聘单位:汕头港引航站 0754-88932490
主管部门:汕头市港口管理局 0754-88932323
监督电话:
港口局纪检组长室 0754-88932306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54-88179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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