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海南省财政厅招聘厅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3)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试成绩按所报岗位排序在海南省财政厅网站公布。
1.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笔试评分采取100分制,公共基础科目占40%,专业理论知识占60%。考试时间、地点通过海南省财政厅网站另行通知。
2.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评分采取100分制。面试具体时间地点通过海南省财政厅网站另行通知。
(三)考察和体检
1.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相加得考生考试总成绩。
2.根据总成绩,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进入考察人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3、对考察人选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进行考察。
4.由厅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选,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
(四)招聘结果公示
在相关媒介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
招聘工作由海南省财政厅具体组织实施,未尽事宜按《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海南省财政厅组织人事处
0898-68523638
海南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0898-68532418
海南省财政信息中心
0898-68536566
电子邮箱:gbzzx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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