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南娄底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公务员局《湖南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将我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前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资格审查的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前资格审查人员,具体名单见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 rst.hunan.gov.cn)公布的《201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娄底市)》。
二、资格审查的方法
由市、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各招考单位对照职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查验报考人员的毕业证、身份证等材料,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
三、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2、报名登记表(没有打印报名登记表的考生请于6月10日0:00至24:00登陆http://www.ldrsj.gov.cn/wsbm/webregister/打印,逾期不可打印)。
3、笔试准考证(丢失准考证的考生请于6月11日0:00至24:00登陆http://www.ldrsj.gov.cn/wsbm/webregister/打印,逾期不可打印)。
4、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毕业证书的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要求的还要出具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面向村(社区)支书、村(居)委会主任招考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同意报考的证明和任职文件。
6、面向“四项目人员”招考职位的考生还须分别提供以下材料: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须出具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须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 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须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 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须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 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7、在职报考对象须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8、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会计从业资格证等,考生应一并提供相应的原件及复印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专业工作最低年限的,应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报考面向退伍军人招考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退伍证明。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户口簿。
四、资格审查的时间及地点
见附件《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前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安排》。
五、注意事项及要求
1、公安系统职位必须由本人参加资格审查;其他职位原则上须本人参加,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的,须出具委托书(其中必须注明不能到场的理由及代理人姓名),经市或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委托他人提交审查材料,代理人员须携带身份证。
2、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对于提供虚假证件及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4、请在规定时间内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逾期未予打印的,责任自负。
5、面试时间待确定后另行通知,请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及时关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ldrsj.gov.cn),并请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