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安徽省庐江县卫生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或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报考护理岗位人员面试采用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报考其他岗位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护理岗位按1:1.5比例)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同为面试人选。
护理技能操作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护理技能操作实践水平,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当场亮分(保留2位小数)。
结构化面试参照原人事部《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实施办法》、《安徽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实施细则》等规定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心理素质与应变能力等,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当场亮分(保留2位小数)。
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届时详见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栏公告。
3、成绩计算
《综合知识》与《专业知识》按3:7权重合成计算笔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7:3权重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三)体检
根据各医院各招聘岗位计划数,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的、专业知识成绩高的顺序依次排序确定(下同)。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公告后的第二天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缺额,从所招聘岗位对应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由县人社局、卫生局联合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外县现在编在聘人员应同时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应聘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取消其资格。因考察不合格缺额,从所招聘岗位对应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愿放弃产生缺额的从所招聘岗位对应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一次性递补。
(六)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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