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安徽省庐江县卫生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公告(4)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确定为聘用对象的人员由县卫生局统一开具介绍信到单位报到,如一周内不报到或报到后不按时上岗,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与所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首聘期限3年,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具体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5-7312016(县人社局)
0565-7322732(县卫生局)
监督电话:0565-7329642(县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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