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安徽省庐江县卫生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对2012年度县卫生系统新进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全县共招聘228名,其中县医院150名,中医院70名,第三人民医院5人,县皮肤病医院3人。
二、范围对象
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历届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卫生事业;
(二)专业基础理论扎实,业务能力较强;
(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其他相关要求条件。
“年龄条件”中“2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 1月1日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其中对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护士资格证及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2周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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