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宁夏煤矿安全监察招聘直属事业单位人员公告(2)
(三)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应按照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数码照(格式为jpg,保存空间不大于20K)。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要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在网上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提交的个人相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报考者填报内容如有虚假、隐瞒,引发的各类后果,由报考者自己负责。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或加分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资格审核和报名缴费
报名资格审核采取网上初审和现场复审方式进行。网上初审只审核报考者提交的照片是否符合要求。报考者网上初审通过后,可直接从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并于2012年7月16日至18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在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楼一楼政务大厅(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82号)进行报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交《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原件(在职人员还需提交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报考的介绍信)。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者须缴纳考务费每人120元。报考缴费结束后,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www.nxpta.gov.cn)上进行确认,最终完成报名者的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并缴纳报名费的考生,请于7月24日之后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www.nxpta.gov.cn)打印准考证。
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考者如有特殊原因无法自己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代为报名。
3.报考者应按照招考简章要求如实反映本人情况,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
四、笔试
(一)笔试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
(二)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
(三)笔试内容: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知识、宁夏区情常识、时事政治、职业能力等。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笔试时间、地点:7月28日上午9∶00—11∶30在银川市统一进行。具体考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五)笔试时限为150分钟,分值为300分。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条件的报考者,按照以下标准加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除外)加20分;
2.回族考生,加5分;
同一名应聘者累积加分不超过20分。
(六)笔试结束后,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线,并按照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所招聘的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笔试合格线者不得参加面试。第3名笔试成绩(含加分)出现并列时,一并进入面试。对生源少或者专业性强又急需用人的岗位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的实际人数直接进入面试。
(七)报考者于考试结束一周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含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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