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事业单位招聘25人公告
备考交流群:186523515
报名时间:2012年9月6日—9日18:00
报名地点: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安丰南路区教育局一楼)
笔试时间:2012年9月22日
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6号令),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皖人社发[2010]78号,市 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六人社〔2011〕9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同意,并报经市人社局核准,由区人社局面向社会、统一组织开展2012年度金安区区直部分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2012年度六安市金安区区直部分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25名工作人员。其中,从相关事业单位安排了2个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全省统一组织考试、服 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 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详见《2012年六安市金安区区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具有二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的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原人事部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四、报名事项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2年9月6日—9日18:00
(二)报名地点: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安丰南路区教育局一楼)。
(三)报名办法:
(1)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须持同一有效身份证进行现场报名和参加考试;
(2)报名人员均需填写《2012年金安区区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和《诚信承诺书》1份(从金安区政府网http://www.ja.gov.cn下载,用同1张A4纸正反两面打印)。
(四)报名者需携带的材料:
1、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属“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已经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安徽省大学生“村官”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全国“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需提供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证 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须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2012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 目”人员提供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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