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厅2012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云南省水利厅2012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云厅字〔2008〕12号)规定,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水利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4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人数及岗位
公开选调人数:正科级及以下职务人员4名。
公开选调具体岗位:农村水利管理岗位4名。
二、公开选调的范围
全省州(市)及以下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三、公开选调的资格条件
(一)岗位基本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水利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团结同志,遵纪守法;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在机关工作满3年(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14日),行政职务为正科级及以下职级人员;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9月14日以后出生);
6.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职要求的身体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其它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
(二)岗位具体要求
要求具有农田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水文水资源专业学历;任县(市、区)水利(水务)局长或副局长二年以上的(截止2012年9月14日),专业不限。
四、选调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考察与体检、确定拟选调人员、公示和办理选调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报名要求。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如实完整填写《云南省水利厅2012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表)一式两份。报名时提交登记表(需所在单位在表中填写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5张(宽28mm×高42mm);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时间:2012年9月14日9:00-17:30.
报名办法:报考人员持报名材料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省水利大厦(昆明市穿金路140号一楼)。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人员报名材料由省水利厅现场审查。无法到现场报名的人员可由他人持相关材料到现场代为报名,经省水利厅初审后,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另行通知)持报名材料原件到省水利厅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报名材料与资格复审时提交的原件不一致的取消报名资格,未按时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云南省水利厅网站公布,对无异议的报名人员发给准考证,请本人在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每个选调岗位的选调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才能开考。
(三)统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南省水利厅等相关网站公布。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选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与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的总成绩,按岗位选调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若考察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考察。若考察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从进入该选调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考察工作由省水利厅组织实施,对预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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