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河南省新乡获嘉县水利局事业单位招聘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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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2年9月21日至9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
报名地点:获嘉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红旗路与新华街交叉口西北角)
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经县政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获嘉县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招聘单位为获嘉县水利局乡镇农田水利技术指导中心站,全供事业单位,计划招聘6人。
二、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国家统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水利类专业毕业生(岗位专业类别参照《河南省2012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类别》),具有河南省常住户口或为河南省生源。已就业的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及资格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服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和相关事宜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9月21日至9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
2、报名地点:获嘉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红旗路与新华街交叉口西北角)
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等,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经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交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报名时填写《获嘉县水利局乡镇农田水利技术指导中心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缴纳考务费30元。
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3:1的,相应核减拟聘用人数。
农村特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名的,可免交考务费。拟免交考务费的须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特困家庭的报名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名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
3、资格审查。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对资格条件审查合格的人员,由工作人员填写《获嘉县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情况登记表》。
4、领取准考证:考生于2012年9月24日带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由获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值为100分,着重考察应试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潜能和基本素质。笔试主要内容包括综合知识(权重65分)和材料作文(权重35分)。综合知识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法律、管理、计算机应用、科技、历史等;材料作文即给定材料,按要求作文。笔试时间为150分钟。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定于2012年9月25日上午8∶30—11∶00举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者可依次递补,但从面试须知发放起出现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方法和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四)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未到的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及人社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造成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考核工作以用人部门(单位)为主,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聘用及待遇
1、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可争取名额,未能实现的,依照学历高低、专业对口程度、获奖情况的顺序,确定拟聘人员,仍不能确定时,通过加试按成绩高低聘用。
2、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的,则取消该考生聘用资格,不予递补,招聘缺额留待再次招聘使用。
3、聘用人员确定后,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要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鉴证后在获嘉县人力资源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4、聘用人员尚未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属于在职的(含人事代理6个月以上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解聘意见,到聘用审批机关备案。被解聘人员,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四、组织领导及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工作在获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重要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需要有关部门、单位支持配合的,主动沟通协调。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商定抽调人员,并明确分工,按照本方案的规定,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
获嘉县人民政府网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设立咨询电话:0373-4562557、0373-4562611。近年来,发现社会上个别不法分子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之机搞诈骗活动,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望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纪律要求
(一)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第27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自始至终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将受到责任追究。
获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嘉县水利局
2012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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