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河南平顶山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事业单位招聘1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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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2年9月30日。
报名地点:平顶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人事教育科(平顶山市湛北路72号)。
为优化我市文化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事业单位整体素质,推进我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结合工作需要和岗位需求情况,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名。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选人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选拔择优聘用。
二、招聘专业及人数(18名)见附件
三、招聘的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业务功底扎实,能够胜任公开招聘岗位的工作;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齐全),年龄原则上在30周岁以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平顶山日报》发布招聘公告,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apds.lss.gov.cn)、平顶山市人事人才网(http://www.pdsjob.cn)和平顶山市干部考试中心网(http://www.pdsgbks.com)为本次招聘指定网站,有关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
(二)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考生通过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2年9月30日。
现场报名地点:平顶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人事教育科(平顶山市湛北路72号)。
联系人:杨柳 贾红丽
电话:0375-2156659 2979951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个人简历;有效身份证、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报名表》一式两份(应聘者可在本次招聘指定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并粘贴近期免冠同底板一寸彩色照片)。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所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3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
笔试和面试分别按百分制打分,最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六)聘用及待遇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填写《平顶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和《平顶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办理相关手续。受聘期间待遇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 满考核不合核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及监督
为 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要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对违反纪律影响招聘工作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取消聘用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 用合同,予以清退。
监督举报电话:0375—2978868(平顶山市人社局监察室)
0375—2156629(平顶山市文广新局监察室)
附件:1、平顶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专业及人数
2、《平顶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2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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