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选拔19名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为了深化我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区管干部队伍结构,区委决定公开选拔19名科级领导干部。公告如下:
一、公选职位及资格条件
(一)公选职位(共19名)
1、面向全市公选3名:
①清城区社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1名
②清城区教育局副局长1名
③清城区卫生局副局长1名
2、面向全区比选7名:
①清城区纪委办公室主任1名
②清城区财政局副局长1名
③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1名
④清城区街镇党政副职4名
3、面向全区系统遴选5名:
(1)全区纪检监察系统、检察系统、法院系统、审计系统遴选
清城区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组组长1名
(2)全区公安系统遴选
清城区公安分局教导员4名
4、面向单位内部竞选4名:
(1)清城区纪委内部竞选
清城区纪委预防腐败室主任1名
(2)清城区委区府办内部竞选
①清城区委督查办主任1名
②清城区应急办主任1名
③清城区信访办副主任1名
(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选除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岗位任职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其中,公务员身份报考相关职位的,需符合《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7号)第十九条规定的资格条件;非公务员身份报考公务员职位的,需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6号)第六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近三年(即2009-2011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事业编制的为合格)以上等次。
3、身体健康。
年龄及任职年限计算至2012年11月30日。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拔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2年10月8日-10月15日。
2、报名方式。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者可在报名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或直接到清城区委组织部干部组报名。现场报名时必须提供填写好的《清城区2012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表》(可登录清城区政府门户网站www.qingcheng.gov.cn下载或到清城区委组织部干部组领取)一式2份,身份证、学历、学位、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需提供)、聘用干部审批表(事业编需提供)、年度考核登记表、任职文件、受表彰及职称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在报名时间内将填写好的《清城区2012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表》及上述材料扫描件和个人照片发送到区委组织部干部组邮箱qcqwzzbgbz@163.com(收到确认邮件表示报名成功,如果没有收到确认邮件请重新报名)。考生准备好上述材料原件,以备资格复审。
报名地址: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组织部干部组(清远市清城区政府办公大楼7楼739室)
联系电话:0763-3939296、3939295(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日照常上班)
传真号码:0763-3939296
3、资格初审。由区委组织部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准考证。报名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公选资格。
同时符合两个以上职位报名资格条件,只能选报其中一个职位。全市公选、全区比选、全区系统遴选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本单位内部竞选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果某职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报名者可改报其他职位。
(三)考试及资格复审
1、全市公选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处理和解决问题能力、政策理论水平,以及职位相关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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