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新区卫生系统面向2013年毕业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2广东省备考交流QQ群:248125235
报名地点: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2楼97教室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7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4:00
为补充工作人员,深圳市坪山新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将外出赴中国医科大学(辽宁省沈阳市)面向2013年毕业生定点公开招考一批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数及岗位
本次共招考2013年毕业生28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坪山新区卫生系统赴外向2013年毕业生定点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考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及规培学员岗位表》)。根据《深圳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深卫人规〔2012〕1号)要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只能聘用有3年以上临床经验的住院医师,无3年临床经验的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其中公共卫生专业与技师方向的医学影像和医学检验专业暂未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二、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考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2013年毕业的市内外毕业生。
(二)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考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及规培学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历的2013年毕业生。此类人员考试入围的,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
2.对招考范围的要求
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考。
3.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1)学历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2)岗位要求为“所有学历均须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报考者须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
4.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1)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判断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附件3)、《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附件4)或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麻醉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麻醉学”,但研究生的学历为“妇产科学”,则不符合要求。
5.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报考的年龄要求为40周岁(197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大学在读期间必修课和限选课有不及格科目的不予报考;
3.2007年10月以来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2013年毕业生;
6.2014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按规定需回原籍的学生;
9.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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