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河北省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3)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及时在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公布内容为综合成绩、岗位综合名次、进入体检名单、参加体检要求等。
市直体检由市招聘办负责,县区由各县区自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 [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执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
(四)考核
考核参照《河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对发现问题的人员由考核小组进行延伸考核,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市直考核由市招聘办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县区考核由各县区具体负责,考核合格人员作为拟招聘人选在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有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考核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期间被举报查实的考生以及自动放弃考核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
(五)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个人档案、毕业证书、体检表、考核材料、单位同意聘用的报告等,报考市直党群序列的报市委组织部、政府序列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报考县区岗位的由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审批后按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
2、经审批后,拟聘用人员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到,用人单位同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为新聘人员办理就业、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六个月,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不得流动。
3、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需在本单位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后方可流动。
四、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1、以下网址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hecd.lss.gov.cn
围场新闻网:http://www.vctv.gov.cn
隆化县门户网站: http://www.hebei.longhua.gov.cn
承德县门户网站:http://www. cdx.gov.cn
宽城满族自治县门户网站:http://www. hbkc.gov.cn
鹰手营子矿区信息网:http://www.cdyz.gov.cn
河北华图教育网:http://hebei.htexam.com/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咨询电话:
市招聘办:0314-2059277 2050737 2059631
围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14-7528562
隆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14-7084079
承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14-3017083
宽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14-6862402
营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14-5017754
4、本简章由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各县区有关问题由各县区负责解释和研究决定。
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一月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