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津市选调463名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和市委组织部《关于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的通知》要求,今年我市继续开展从高等院校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计划选调463名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选调条件
(一)选调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2013年天津市聘任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2012年天津市“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和2012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天津市选派)。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党组织、团组织、学生会、班委会担任主要职务)和三好学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观念强,能够经受艰苦环境的磨练,具有吃苦奉献精神;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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