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河南驻马店纪委监察局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于2012年12月24日至2012年12月2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市委2号楼4楼2425房间报名。
(一)报名人员须提交的材料。非在职人员持本人正式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职人员持本人正式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及参加工作时间的证明信及其他规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留学回国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名时须交《驻马店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驻马店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由报名者在驻马店人才信息网(www.zmdrc.net)和大河驻马店网(zmd.dahe.cn)上下载打印,提前填写。
(二)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与整个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初审合格后,报名者交正面免冠同底版近期2寸彩色照片6张(背面写明个人姓名),根据财政、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交纳报名考务费6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驻马店市公开招聘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确定并通知报名者。
(三)各拟招聘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不足5:1的招聘计划按比例递减,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职位不再招聘。报名者可在报名结束后3日内重新选报其他职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考务费。
(四)报名者关于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请向驻马店市公开招聘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咨询(咨询电话见《驻马店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五)《驻马店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驻马店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驻马店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专业类别》等有关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驻马店人才信息网(www.zmdrc.net)和大河驻马店网(zmd.dahe.cn)进行发布,请报名者注意查询。
(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
(一)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1)报考市纪委所属事业单位的笔试。分为综合知识考试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综合知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十八大精神、反腐倡廉建设基础知识、写作和公共基础知识等。
笔试成绩=综合知识×6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40%。
(2)报考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的笔试。分为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综合知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以及十八大精神等;专业知识考试,报考驻马店市网络新闻编辑室计算机类专业职位的考计算机专业科目,报考其它职位的考公文写作。
笔试成绩=综合知识×60%+专业知识×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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