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东莞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保障中心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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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1月14日至18日。
报名地点:东莞市气象局
东莞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保障中心是市属公益性事业单位,经费由市财政核拨,核定事业编制9名,现有在编人员3名,空编6名。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决定公开招聘2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共招聘2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1)。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气象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无违反计划生育纪录。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7)2013年应届毕业生。
2、报名方法
采用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方式。考生需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黑钢笔填写或打印)一份,并附上个人简历。
报名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邮寄报名者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
3、报名时间:2013年1月14日至18日。
4、现场报名地点:东莞市气象局。
邮寄报名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坦公塘路1号东莞市气象局(东莞植物园内)邮编:523086收件人:周丽
邮寄报名时间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截止日期与现场报名相同。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1月
根据招聘条件,由东莞市气象局负责报考资格审核,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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