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福建泉州市体工队、泉州体育运动学校招聘通告(2)
五、体检、考察与聘用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的确定: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人选。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专业测试成绩较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专业测试成绩仍相同的,将另行组织专业测试以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
3、体检的组织。由市体育局组织,体检医院应为组织人事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结果公布后,用人单位将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生政审考察工作,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考生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考察阶段,招聘单位将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计生和综治情况调查等方式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三)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泉州人事网公示7天。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市公务员局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合同管理。
本次新招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但所应聘单位若在今后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转企改制,其待遇按转制后新进人员的相关待遇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泉州人事网以及泉州市体育局网站向社会发布,报考者可登录上述网站查看有关招考信息。如有相关问题请咨询泉州市体工队(电话:28077780)或泉州体育运动学校(电话:22118252)。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纪检监察部门及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95-22792111、22119493、22117653。
(三)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泉州市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岗位信息表+报名登记表
泉州市体育局
201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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