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福建梨园戏实验剧团、泉州市高甲戏剧团招聘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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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1月2日至1月7日17:30 【报名入口】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文化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福建省梨园戏实验剧团、泉州市高甲戏剧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编制内工作人员(演员)。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详见《2012年下半年福建省梨园戏实验剧团、泉州市高甲戏剧团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一)。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2. 2012年12月20日前常住户口在泉州的报考者、泉州市内高校的2012届市外生源毕业生、高考生源地为泉州的考生均视为符合泉州户籍要求的报考对象。
3.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取得或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20日。
三、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一)报名办法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考人员于2013年1月2日至1月7日17:30前登录泉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qzks.com/),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规格200K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报名系统将于2013年1月7日17:30关闭。
2. 缴费。考生报名后应及时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人民币80元整,缴费时间截止至2013年1月7日17∶30。有关建设银行网上银行及其支付方法等问题可通过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进行咨询。
3.资格初审。考生报名并成功缴费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从报名时间起至2013年1月8日下午17:30止。报名人员可于资格初审期间通过登录考生通道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考生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可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申诉。
考生必须对本人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网上报名注意事项参阅《2012年下半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通告》。
4、资格确认。考生资格初审合格且缴费后,应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确认合格者,发给准考证。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确认所需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 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同底相片3张。其中,未正式就业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属于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辞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复印件。
四、考试
考试采用专业测试与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考试内容
1、专业测试
报考福建省梨园戏实验剧团的考生,需现场测试唱、念、做等行当基本功,并进行行当片段表演。测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
报考泉州市高甲戏剧团演员岗位的考生,需现场测试高甲戏基本功(圆场、形体表演、把子功),并进行唱、念、做行当表演片段展示;报考演奏员岗位的考生,需现场进行模唱、视唱、节奏和二胡或琵琶演奏(独奏曲和高甲戏牌)。测试时间均控制在15分钟以内。
专业测试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参加综合面试。
2、综合面试
演员岗位的面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戏曲理论知识;演奏员岗位的面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音乐基础知识以及乐器演奏知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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