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北十堰市竹山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4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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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1月14日8:30时—2013年1月15日17:30时
报名地点: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十政办发〔2012〕106号),结合我县部分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经县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二、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纪录;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及其他具体条件(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1月14日8:30时—2013年1月15日17:30时
报名地点: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报名方式:报名者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用A4纸张打印,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报名费100元/人,到指定地点报名。拟招聘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若比例不足1:3,则减少招聘计划数。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2013年1月16日上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人才办、县编办、县监察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合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2013年1月16日下午由县人社局颁发《准考证》。
(三)组织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1月17日上午8:30至11:00时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卷面满分为100分。
(4)在竹山服务的大学生村官及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须在报名时提供符合加分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且填写《报考加分申请表》(见附件3),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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