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广东广州美术学院岭南画派纪念馆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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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1月15日9:00-17日17:00 【报名入口】
广州美术学院岭南画派纪念馆(以下简称岭南馆)坐落在环境优雅的广州美术学院内,是为纪念20世纪20年代岭南籍画家高剑父、陈树人、高奇峰在孙中山先生民主革命思想的感召下,在探索中国画革新的过程中创立的现代画派而建造的。纪念馆是对岭南画家(包括其创始人及当代***岭南画派画家)的专题性纪念馆所,其性质有别于一般的美术馆和博物馆,是广东的文化教育设施,负有学术研究和对外文化交流的使命。作为专题性纪念馆,它的主要功能是收藏、整理岭南画派画家的作品和史料,为研究岭南画派提供良好的信息平台。在展示画家作品的同时,岭南画派纪念馆也关注当下的美术发展状况,由于地理位置的特殊性,使其成为当代中国画教学、创作、交流的重要基地。
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在2012年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人。为确保这次招聘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岭南画派纪念馆展览部工作人员2名,为非教师专技岗位(文博系列),岗位代码:2012036。主要从事岭南画派纪念馆展览策划、展示设计及相关宣传、设计工作。
三、相关待遇
1、获聘人员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调入人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新参加工作的毕业生见习期一般为12个月,试用期(见习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调入人员试用期满后能胜任和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按所具备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学术水平和能力聘用到相应的岗位等级;新参加工作的毕业生在见习期满后能胜任和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博士、硕士分别聘用为非教师专业技术岗十级、十一级。
3、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端正。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具有优良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工作认真细致,积极主动,沟通能力强,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非广州市户籍须符合广州市入户条件。
7、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12年12月31日。
(二)岗位任职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设计艺术学、美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
2、具备一年或以上美术馆、博物馆相关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3、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有良好的人文社科知识素养、文字表达能力强。
4、能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5、年龄35周岁或以下(1977年1月1日或以后出生)。
五、报名方式
应聘者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提交个人材料两个步骤,必须完成两个步骤才算报名成功。每位应聘人员只可应聘一个岗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15日9:00-17日17:00
2、报名网址:http://rsc.gzarts.edu.cn/zpbm/
(二)提交个人材料
个人材料请通过邮递方式寄送,截止时间与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一致,以邮戳为准。邮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257号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邮编:510260。
材料应包括:
1、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一份;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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