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广东深圳龙华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招聘公告(2)
6、报考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详细证明材料;
资格初审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验原件留复印件,报考者须按照报考要求提前准备有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准确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初审是对报考者资格条件的初步确认,最终以办理雇用手续前的考核、公示结果为准。
三、适岗能力测评
(一)适岗能力测评时间、地点和形式
适岗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及形式由招聘单位另行确定并通知获面试资格的报考者。
1、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人数超过(含)30人,采取笔试+面试测评方式,时间、方式另行通知。笔试前5名进入面试,按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2、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人数少于30人,采取面试测评方式。
(二)测评成绩和入围体检人选名单公布
测评结束后,各岗位在测评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该岗位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龙华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lhxq.gov.cn/公布。
四、体检
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资格复审、考核和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在体检结束后10天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核。考核内容为拟雇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人员名单将在龙华新区政府在线http://www.szlhxq.gov.cn/公示7天。
六、雇用
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雇用的(投诉受理部门:深圳市龙华新区组织人事局A707B室,电话:23338368),由用人单位在3个月内为其办理雇用手续,并备齐规定资料报龙华新区组织人事局备案。
七、其它事项
(一)招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2年12月31日。职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职位规定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职位要求相一致。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华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龙华新区组织人事局23338306;龙华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23336868.
附件:
深圳市龙华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
201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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