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工业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辅导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工业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省政府直属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辅导员18人,为专业技术岗位。考虑到工作期间入住学生公寓、保持同类岗位人员性别结构平衡以及在二级学院直接定岗需要,按照性别和岗位定位分别组织招聘。
(一)招聘对象范围
全部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13年7月底前毕业)和同期完成学业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报考。
(二)招聘条件
1、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须在2013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其中应届硕士生应聘者,要求本科或研究生毕业院校为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
3、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在大学期间(包括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曾担任校、院系主要学生干部(含学生会、研究生会、博士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部书记、社团负责人等)或专、兼职辅导员满一年;
4、在相应岗位聘用期间能入住学生公寓。
(三)各岗位具体条件要求。详见《浙江工业大学2013年辅导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报名时间为2013年1月12日至2013年1月18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应聘人员凭个人信息登录“浙江工业大学辅导员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址http://test.zjut.com/sign/index.jsp),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每位应聘者只能申请一个岗位。
2、资格初审。时间为2013年1月12日-18日。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学校笔试人员名单。应聘人员可从网上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后,如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不足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要求岗位计划招聘数3倍,或应聘人数不足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要求岗位计划招聘数2倍,将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面试采用复式办法,分学院面试和学校面试两轮进行。各项考试总分均为100分。
1、笔试。时间为2013年1月20日上午9:00-11:30。具体安排将在网上公布。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综合应用能力内容。
笔试结束后,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6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学院面试)人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学院面试)人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报名人员少于计划招聘数6倍的,按照末位淘汰原则确定入围面试(学院面试)人员。入围面试(学院面试)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
2、资格复审。时间为2013年1月21-22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应携带个人简历、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身份证、学生干部任职证明、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学院面试。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参加资格复审而空缺的岗位不再安排递补。
3、学院面试。时间为2013年1月21-22日。按笔试成绩、学院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要求岗位以不超过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提出拟参加学校面试人员名单,学校辅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推荐参加学校面试的人员名单进行审核,并在网上公布。
4、学校面试。时间暂定为2013年1月23日。学校面试结束后,根据本轮学校面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本轮学校面试合格线为60分,若某一岗位所有应聘人员的本轮学校面试成绩均不合格,可从相同学历学位要求的其他岗位本轮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择优进行调剂。同时,在本轮面试合格者中择优设置不超过5名的替补计划(其中男性不超过3名,女性不超过2名),当岗位发生空缺时按岗位要求进行替补。1月24日,学校公布考察人员名单及替补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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