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工业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辅导员)公告(2)
(三)体检、考核
列入考察人员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由我校安排进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时间为一个月左右。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按递补人员排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应聘者应于2013年7月31前报到,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招聘单位网站(http://www.zjut.edu.cn,通知公告);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浙江工业大学纪检监察办:0571-88320102。
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8320433,邱老师;88320199,袁老师。
附件:
浙江工业大学
2013年1月11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