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温州市洞头县事业单位(机关工勤)招聘37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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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2月2日--2013年2月4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17:00
报名地点:洞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会议室(洞头县北岙街道人民路16号)
根据《洞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洞政发〔2009〕33号)精神,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洞头县23家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7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用人单位和具体岗位及要求
1、用人单位和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3年洞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同一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已经报考但计划核减被取消招聘计划的人员,可以重新报考其它符合条件的职位。
3、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报名之日。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3年2月2日--2013年2月4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17:00。
(二)报名地点
统一组织现场报名,用人单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地点:洞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会议室(洞头县北岙街道人民路16号)。
(三)报名要求
1、考生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和近两年内考核称职及以上等相关证明;定向生、委培生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在洞头服务的大学生志愿者,可以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大学生志愿服务项目办证明,参加招聘报名。
2、报考人员提交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3张。
3、报考人员要认真填写《洞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登陆洞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取得相应招聘岗位考试资格。
4、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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