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贵州兴义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招聘150人公告(2)
三、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政策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一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该职位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调整或取消的职位计划在笔试前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报名时间:2013年3月5日至7日 9:00-17:00。
报名地点:兴义考试中心(兴义市富民路28号财苑宾馆大院内二楼)
报名费:100.00元/人。
(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须持毕业证书(2013届毕业生可持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一寸同底免冠近期照片3张。在兴义市基层服务期满取得服务证(未就业)或仍在岗服务,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到我市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需提供市项目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人员需提供市引导办出具的书面证明。以上证明均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在兴义市基层服务期满取得服务证(未就业)的人员还需提供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兴义市现任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人员报考须持乡(镇)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任职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考兴义市人民医院职位的还须持报考相应职位所需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留学回国人员凭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4、2013届高校毕业生凭学校就业推荐表参加招聘报名,招聘入围的学生在年内离校取得毕业证书后,再审查毕业生的学历资格条件。
5、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6、已婚或有婚史的人员需提供市(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盖有公章的计划生育证明。
7、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填写《兴义市2013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二)。填写的《报名表》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填报或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考生凭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13年3月14日至15日到市考试中心(财苑宾馆大院内二楼)领取。
(三)加分政策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加2分;
2、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3、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加5分。
(四)加分确认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的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和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2、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
3、属于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的考生报名须提供《农村独生子女证》或《农村二女绝育证》及《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并由市(县)计生局审核,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确认。
考生须填写统一格式的《加分申请表》(附件三),市招聘办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以前统一由市招聘办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四、考试
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笔试为闭卷考试,在市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招聘办负责组织,统一进行。笔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 2013年3月17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成绩计算:小数部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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