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67人)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立市”战略,全面推进我县教育发展,加快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师资队伍的实际情况, 2016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67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016年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67人)
一、招聘计划及职位
修文县2016年计划公开招聘合同制小学教师67名,其中修文县实验小学7名,修文县第二实验小学9名,扎佐镇中心小学10名,扎佐第二小学18名,久长镇中心小学17名,小箐乡中心小学3名,六桶镇中心小学3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修文县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试教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报考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试教、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同时具有相应学科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贵州省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9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职位一览表》)。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截止2016年9月1日,在职在编行政或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含2015年新招录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
3.截止2016年9月1日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7.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9.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