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大丰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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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3月1日—2013年3月5日
报名地点:大丰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三楼办公室(大沈路与纬三路交界处
大丰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为集体企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环境卫生管理岗位1名,文秘岗位2名,会计岗位2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热爱环境卫生事业。
3、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4、身体健康,环境卫生管理、文秘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会计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体专业要求:
岗 位 |
学 历 |
专 业 |
人 数 |
备注 |
环境卫生 管 理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环境保护类 |
1 |
|
文 秘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中文、文秘类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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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计 |
大专以上 |
财务财会类 |
2 |
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电算化证 |
三、招聘程序
整个招录工作分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六个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由大丰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组织。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1日—2013年3月5日。
2、报名地点:大丰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三楼办公室(大沈路与纬三路交界处)。
3、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底版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在职人员报名时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携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资格审查:报名者持上述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经资格审查后,如实填写《大丰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经查实后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招聘职位与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要达到1:3方可开考,如达不到比例,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6、考试费:1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