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招聘45名中小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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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3月15日—4月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
为适应普陀教育发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结构,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决定公开招聘普陀区中小学45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备注 |
1 | 小学语文 | 14 | 本科 | 中小学心理教师招聘需相应专业毕业。 |
2 | 小学数学 | 7 | 本科 | |
3 | 小学音乐 | 4 | 本科 | |
4 | 小学美术 | 2 | 本科 | |
5 | 初中数学 | 2 | 本科 | |
6 | 初中社会 | 1 | 本科 | |
7 | 中小学英语 | 1 | 本科 | |
8 | 中小学科学 | 3 | 本科 | |
9 | 中小学信息 | 3 | 本科 | |
10 | 中小学体育 | 6 | 本科 | |
11 | 中小学心理 | 2 | 本科 |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除上表所规定的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愿意履行教师义务;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能服从组织分配,愿意到农村、海岛学校工作;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 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舟山生源或舟山户籍;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户籍不限。舟山户籍以2013年3月15日前户口所在地为准。
(五)应聘小学语文教师岗位的毕业生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应聘其他岗位的毕业生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
(六)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前来应聘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同意应聘证明;
(七)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3年7月15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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