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北省黄冈招聘100名事业单位科级干部公告(2)
(三)资格审查
笔试后,按各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如遇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方能进入面试。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各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未参加笔试的博士研究生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一并进入面试(不占本科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进入面试名额)。
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四)面试
面试时间:5月上旬。
面试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后,根据笔试、面试折算后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算;博士研究生的面试成绩视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
(五)考察
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时,同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进行复审。
因考察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各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
(六)体检
对经考察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统一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各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确定拟录用人员。
(七)公示和录用
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如发现并查实有影响录聘用问题的,取消录用资格,出现的缺额,按各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公示。未发现影响录用问题的,办理录用手续。
2013年7月31日前未同时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五、待遇及管理
1、录取人员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其中本科生聘用为副科级干部,硕士研究生聘用为副科级领导职务,博士研究生聘用为正科级领导职务。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2、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其中,表现优秀,且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可按有关程序提拔担任正科级领导干部;表现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可按有关程序提拔担任副县级干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博士研究生按照黄政规[2010]3号文件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4、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工作年限从聘用试用期开始之日起计算。
政策咨询电话:0713-8613277;
报名咨询电话:0713-8355561。
附:《黄冈市2013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科级干部报名登记表》
中共黄冈市委组织部
黄冈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黄冈市财政局
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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