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贵州毕节市织金县招聘285名中学幼儿教师公告(2)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须持以下证明材料:
(1)毕业证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或已取得“普通话、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三科合格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职位所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外县在职考生需持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照片背面写上考生姓名);
(3)报名考务费100元。
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织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填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须达到3∶1比例才能开考,一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考生从报名至正式行文聘用期间,所留联系电话必须准确并保持畅通,如联系不上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招聘方案》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通过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名意见。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如有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予以取消报考或聘用,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报名确认和准考证发放
经复审通过的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考务费收据领取准考证。
领准考证时间:2013年4月24日—4月26日
地点:考生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考生在进入笔试、试教、体检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入场,未携带两证的,无论任何情况都不能参加考试、体检,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试教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试教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1、笔试类型:闭卷考试(不指定用书);
2、笔试内容:
(1)高中(职中)教师:专业知识(85分)按公布的各专业出题,以高中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为主;综合知识(15分):新时期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2012年6月—2013年3月期间国内外重大时事等。
(2)幼儿教师:专业知识(85分)以幼儿园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为主;综合知识(15分):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基础知识,2012年6月—2013年3月期间国内外重大时事等。
(3)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专业知识(85分)以特殊学校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为主;综合知识(15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特殊儿童教育学、特殊儿童幼儿心理学基础知识,2012年6月—2013年3月期间国内外重大时事等。
笔试时间:2013年4月27日 上午 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试教
试教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生授课水平。根据招聘职位数,按各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1∶3以内的比例确定试教人员。若出现同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试教。
试教内容:
1、高中(职中)教师各专业试教内容为织金县高中一年级上学期现行教材。
2、幼儿园教师注重才艺展示(舞蹈、自弹自唱、一幅完整主题画)。
3、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各专业试教内容为织金县小学四年级上册现行教材(舞蹈专业用四年级音乐教材)。
试教时间和地点:待定。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占60%,试教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占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60%+试教成绩按百分制折算×40%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招聘各职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试教成绩相同的,需进行新一轮测试。
体检表的照片考生自备,须与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同底,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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