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福建宁德市蕉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幼教师公告(2)
六、招聘总成绩计算
招聘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换算后的50%计入招聘总成绩,合格的面试成绩按50%计入招聘总成绩。若招聘总成绩相同时,未落实就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优先聘用,其余对象按笔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优先;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优先;若《专业知识》笔试成绩还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
七、体检、考核和聘用
1、体检、考核工作由蕉城区人事局、蕉城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按每个学科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招聘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体检标准。没有按时参加体检的弃权者(或体检不合格、或考核不合格)空出的岗位则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拟聘用人员必须政审合格,在蕉城教育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按闽政文〔2008〕344号及宁区委办发〔2011〕82号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3、被招聘的教师,实行试用期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按期转正定级,由用人单位正式聘用,聘用合同每三年签订一次,在服务期内不调动、不改行。
4、被聘用的农村中学教师原则上安排农村中学(含九年一贯制初中部)任教;小学教师安排在农村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小学部)任教;农村幼儿园教师安排在农村中心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幼儿部)任教,不服从分配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工作单位报到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1、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须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对紧缺专业报名后仍达不到1:3比例的,需经同级人事和教育部门同意后方可开考。
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以及参加省外组织实施的上述项目福建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复退士兵、全运会以上运动员获奖者,需在4月17日-22日向区教育局人事科提交相关材料,按有关规定笔试成绩给予加分,逾期责任自负。
3、整个招考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宁德市蕉城区教育局 宁德市蕉城区公务员局
2013年3月16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