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莆田涵江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5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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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4月1-10日
根据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3〕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师队伍实际情况,现制定涵江区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3个类别共58人)
1、中学教师3人;2、小学教师20人;3、幼儿园教师35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 招聘对象与条件
1、政治思想合格,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面向本省,年龄3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
3、学历、专业要求
应聘中学教师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应聘小学教师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应聘幼儿园教师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研究生毕业的要求本科阶段为师范类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研究生所学专业相对应;所有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4、资格要求:应聘小学教师要求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幼儿园教师要求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音乐、舞蹈、艺术教育类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5、所有证书,包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等,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
6、所有证书,包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等,证书落款时间必须为2013年7月31日前。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资格初审、复核、面试、考核、体检等工作由区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择优聘用。具体招聘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区公务员局参与对招聘工作组织的指导和实施方案的监管。区纪检、监察机关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4月1日-4月10日
2、报名方式与收费: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方式,请登录福建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eeafj.cn/)教师招考专栏。
3、注意事项:应聘对象在本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
(二)笔试
1、笔试对象:经资格初审后,招考岗位的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岗位不开考,该岗位报考者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岗位招考数较多,而报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考人数。不开考和减少招考人数的岗位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对外公布,并报市公务员局备案。
2、笔试时间与地点:4月20日,地点以考试机构核发的《准考证》上的通知为准。
3、笔试内容:
笔试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和教材教法等,包括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
4、笔试加分对象:
符合《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莆政办[2012]225号)文件规定(具体内容见附件2)加分的,按规定政策给予加分。加分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时间另行通知)提交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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