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厦门市同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聘公告(2)
(二)面试
1.从笔试成绩上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2.面试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考官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考官人数为7人,主考官由招聘单位派人担任。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乘以40%和6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笔试、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
(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体检人员或招聘单位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三)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资格条件再次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同安区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xmta.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正常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统一分配、管理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其它事项
(一)年龄、工作经历(经验)、户籍、资格证书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3年4月3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如:最高年龄要求30岁是指1983年4月3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二)被聘人员工资待遇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确定,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签订合同,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后,表现突出者视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三)本次招聘工作在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
(四)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同安区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xmta.gov.cn)予以发布,请应聘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
上述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
附件一、《同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二、《同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报名表》
厦门市同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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