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贵州毕节市商务综合执法支队招聘公告(2)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附件2《毕节市商务局2013年公开招考商务综合执法支队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
负责招考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招考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招考领导小组资格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经审查合格的予以参加笔试。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由招考领导小组决定对招考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2.报名确认和准考证发放。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根据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毕节市商务局负责制作并发放笔试准考证。
发放准考证时间:2013年5月20日-5月22日。
发放准考证地点: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费凭据在报名地点领取。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为闭卷考试。在市纪委的监督下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统一命题、制卷、阅卷。
2.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100分)、《申论》(100分);其中:《职业能力测试》占40%、《申论》占60%。
3.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面试(占总成绩的40%)
1.按招考计划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2.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笔试、面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按职位计划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的,按照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申论》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由招考单位统一安排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一)考察工作由毕节市商务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实施,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对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二)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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