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阿克苏地区农村中小学定向招聘教师公告(3)
四、其他要求
(一)定向招聘教师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广泛监督。
(三)凡参与定向招聘各项工作的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原则执行,与报考人员有利害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此次定向招聘工作的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招聘费用由地区承担。
(五)为了便于甄别代课教师身份,各县(市)教育局需为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提供任教经历证明一份,任教经历证明需盖学校及所在学校的县(市)教育局公章。
(六)此次定向招聘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做好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请各县(市)教育局务必选派1-2名领队,负责做好相关协调工作。领队名单请于4月16日下午19:00前上报地区教育局人事科,领队于4月17日北京时间18:00前到地区教育局人事科报到。领队食宿自理,费用由所在县(市)教育局报销。
未尽事宜请与地区教育局师资办与人事科联系。
师资办联系人:李岩、章应宏 2122010
人事科联系人:何坤、邓禹、豆辉艳 2124296
相关信息请登录地区教育局网站:http://jyj.aks.gov.cn/
附件:1、阿克苏地区农村中小学定向招聘教师报名表 |
2、阿克苏地区农村中小学定向招聘教师政治思想审查表 |
阿克苏地区农村中小学定向招聘
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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