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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济宁市任城区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2013-04-22 14:15  |  山东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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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时间:4月26日开始,截止至5月22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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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我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全面优化我区人才队伍结构,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根据全区事业单位和重点企业人才需求,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博士研究生不占名额)。

  1、区直事业单位引进40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

  2、企业根据实际需求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

  具体引进计划和要求,请登录任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encheng.gov.cn)、任城党建网(http://www.rcdjw.gov.cn)查询。

  二、报名资格条件

  全国普通高校、科研院所全日制及留学回国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未就业往届毕业生和经所在单位同意的在职人员均可报名。

  对于事业单位报名人员,除具备《公务员法》第11条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9条规定的条件外,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

  1、2013年7月31日前获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 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名时不限毕业院校,按国内相同或相近专业报名。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岁以下(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岁以下(197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6、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名人员不得报与本人有亲属回避关系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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