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日照岚山区部分区直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简章
为建立面向基层培养选拔干部的工作机制,优化区直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领导机关干部的意见》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现面向岚山区各级事业单位,为部分区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20名工作人员。
一、报考范围及对象
岚山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遴选条件
(一)政治合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
(二)忠诚党的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开拓进取精神,具备遴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工作经验。
(三)严于律己,有全局观念,积极上进,无私奉献,善于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须具有大学以上学历,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工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1日,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处分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的同一单位;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岗位及要求
见《2013年岚山区直事业单位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可登陆岚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
四、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和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23日至4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点:区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岚山中路日照银行办公楼506房间)
联系电话:2619287
3.凡符合遴选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形式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岗位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不得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遴选,该岗位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考。
4.报考者须提交的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登陆岚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
(2)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相关证件及资料进行审查,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4月25日下午14:00-16: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