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日照岚山区部分区直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简章
(三)笔试
笔试成绩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应试人员参加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四)面试
每个遴选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不得低于1︰3的比例。面试成绩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岗位需求的专业知识和应试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能力等,由纪检监察、组织、人社部门监督指导。
考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在岚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
(五)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纪检监察、组织、编办、人社、遴选单位共同组织进行,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对经过考察、确无合适人选的岗位,可以空缺。
(六)公示和调动
拟调入人选按规定程序组织体检。体检合格后,遴选单位将拟调入人选报干部管理部门备案,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它事项
(一)各部门(单位)除涉密岗位和特殊岗位工作人员以外,不得限制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报考。
(二)笔试、面试等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对遴选工作中违纪违规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遴选资格。对遴选工作中弄虚作假,不认真审核把关的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四)区纪检监察部门对遴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有关投诉举报。
(五)本简章由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2013岚山区区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和报名登记表
区委组织部 区编办 区人社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