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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槐荫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告

2013-04-29 11:10  |  华图网校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济南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办法(试行)》和我区干部队伍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选拔3名副处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选拔职位共3个。报名范围为槐荫区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报名人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五年以上工龄,身体健康。同时,还应当符合各选拔职位的任职资格和要求。具体职位及资格条件如下:

  1、槐荫区委老干部局副局长1名

  要求40岁以下,中共党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担任正科级职务满1年或副科级职务满4年以上。

  2、槐荫区委党校教研室主任1名

  要求40岁以下,中共党员,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或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担任正科级职务满1年或副科级职务满4年以上。

  3、槐荫工业园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副局长1名

  要求40岁以下,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从事经济工作的相关经历或具有经济类专业学习经历,担任正科级职务满1年或副科级职务满4年以上。

  以上各职位报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和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13年3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工作的;(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3)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未满或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4)其他原因影响报考的。

  二、选拔程序及有关要求

  公开选拔程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业绩评价、面试、领导能力测试、考察和研究任用等步骤进行。

  1、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所报职位的比例低于10:1时,相应核减计划,报考该职位人员符合其他职位要求的,可以进行改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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