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咸宁市咸安区招聘乡镇初小、教学点教师公告(2)
四、招聘程序
(一)制定招聘计划;
(二)发布招聘信息:在咸宁市公共媒体上发布,详细招聘简章在湖北人事考试网和咸安教育信息网(www.xajy.net)、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111.179.38.18)上公布;
(三)报名和资格条件审查;
(四)笔试,面试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在咸安教育信息网公告;
(五)体格检查;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
(七)岗前培训;
(八)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聘用及人事代理等相关手续。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5月20日至5月24日。
(二)报名地点:咸安区教育局一楼大厅。
(三)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须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一份,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小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要求填写准确,字迹工整。《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
2、应聘者报名时须由本人携带以下证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第一学历及最高学历)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材料。应聘者每人缴纳考试报名费100元。
3、服务期满的“四项目人员”应提供负责该项目的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盖章的证明材料,现场报名时没有提供所需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四)资格审查:
由区人事局和区教育局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准考证由区人事局核发,在区教育局一楼大厅领取。
六、笔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占40%,面试占60%。
笔试由区人事局、区教育局共同组织。笔试卷面分为100分。笔试内容统一为语、数、外等相关基础知识(80%)、教育学、心理学、音乐、美术相关知识(20%)。
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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