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北省地方税务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公告(2)
三、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资料
所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书的2013年高校毕业生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确有困难的可在考察时提供)。
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试用期已满、无约定或已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且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考生还需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户籍或生源证明原件、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个人能力和业绩材料等。
四、其他事项
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保 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招录机关。
另,资格审查现场,我们将以考生报考职位的地市(州)为单位进行分组审核,请各位考生有序排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联系方式有变化的,请在现场主动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并填写最新的联系方式。< /div>
联系电话:027-87328912,027-87328729(传真)
联系人:罗 蓉 尹 松 刘贵修
附件:湖北省地税系统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