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三明市梅列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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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5月27日至6月3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梅列区公务员局(梅列区政府办公大楼七层)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等有关规定及区委、区政府有关会议精神,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梅列区对外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
1.梅列区畜禽检疫检验站专业技术人员1名;
2.梅列区水政监察大队专业技术人员2名;
3.梅列区徐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2名;
4.梅列区列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1名;
5.梅列区列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4名;
6.梅列区文化馆专业技术人员1名;
7.梅列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专业技术人员1名;
8.梅列区青山小学专业技术人员(学校医务人员)1名;
9.梅列区重点办专业技术人员1名;
10.梅列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专业技术人员2名;
11.梅列区林业开发投资中心专业技术人员1名;
12.梅列区瑞云山风景区管理处专业技术人员2名;
13.梅列区乡镇所属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5名。
具体详见《2013年梅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登录梅列人事人才网http://www.mlrsrc.com或三明市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smsgwyj.gov.cn/)。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事业单位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规定的基本条件、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有关回避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工作勤奋,事业心强;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6.年满十八周岁且不超过三十五周岁(即在1977年9月30日至1995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7.各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以公布的为准,“岗位信息表”中“其他条件”栏内未注明生源地要求的,招聘岗位面向省内生源。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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