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宁夏广播电视总台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3)
(三)应聘者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从参加该岗位的应聘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应聘者,应另外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七、考察
(一)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考察不合格被取消应聘资格的,从参加该岗位的应聘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考察工作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宁夏广播电视总台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并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www.nxpta.gov.cn)和宁夏电视台网站(www.nxtv.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该岗位的应聘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进入聘用程序。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
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宁夏广播电视总台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
0951-5117055(宁夏广播电视总台组织人事处)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951-5117020(宁夏电视台网站)
投诉电话:
0951-5117063(宁夏广播电视总台纪检监察室)
附件:宁夏广播电视总台201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人才岗位计划表
宁夏广播电视总台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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