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南安市事业单位招聘医药卫生类工作人员通告
报名时间:2013年6月3日8:00至6月7日17:30
笔试时间:2013年6月22日14: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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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卫生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定于2013年6月22日举行2013年南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药卫生类工作人员统一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计划招聘编制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13年南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医药卫生类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一,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及相关待遇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6.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82年6月1日至1995年6月1日期间出生);其中,取得与岗位所要求专业相一致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资格证书》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77年6月1日至1995年6月1日出生)。
特别说明: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⑵南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得报考;⑶已与卫生部门签约为“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工作”的毕业生不得报考。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本次招聘对象含2013年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
2.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法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3. 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考生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考生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4. 以下三类人员视为符合福建省户籍条件要求:(1)2013年6月1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省的报考者;(2)福建省内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3)高考生源地或籍贯为福建省的报考者。户籍要求为泉州或其他县(区)的,按以上原则类推。
此外,2013年6月1日前取得《福建省泉州市居住证》,且现在泉州地区实际居住的流动人口(〈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并附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视同具备居住地户籍条件。
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人员,不受户籍地或生源地(籍贯地)的限制。
5.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1日(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013年8月31日前取得)。
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2013年6月1日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6.“临床医学”专业不含“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和“中医临床医学”专业;“药学”专业不含其他“药学类”和“中药学类”专业。
7.职称(资格)条件:指通过卫生、人事行政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三)相关待遇
本次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特殊情况按有关规定执行),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但所应聘单位若在今后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转企改制,其待遇按转制后新进人员的相关待遇执行。
三、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一)报名程序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2013年6月3日8:00至6月7日17:30)。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泉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qzks.com)的“在线报名”栏目查询岗位,并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后应及时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人民币80元整。有关建设银行网上银行及其支付方法等问题可通过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咨询。报名及缴费系统将于2013年6月7日17:30关闭。
2.资格初审(2013年6月3日8:00至6月8日17:30)。考生报名并成功缴费后,由卫生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应在缴费成功后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考生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可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申诉。
对于资格审核不合格或因所报考岗位未达到开考条件而被取消考试的报考人员,建行网银将于笔试结束后一个月内退还其已缴纳的报名费。进入面试、考核阶段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人事卫生部门将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生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复核确认的结果为准。
3.准考证下载及打印(2013年6月17日以后)。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考生应按时打印并保管好准考证,直至招聘工作结束。未打印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笔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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