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郑州市2013河南公务员录用计划有关问题的通知(2)
4.性别条件。原则上不设置性别条件。确属法律法规对从业人员性别有规定或限制的,可以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性别条件。设置性别条件的职位应将男女职位分开进行招考,不要在同一职位中设置男女比例或人数要求。
5.工作经历条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次招考,全市应有10%以上的职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我省目前在岗、截止2013年12月31日连续任职满3年的大学生村干部和我省招募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特岗教师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市级以下机关特别是县乡机关要注意从优秀高校毕业生中招考。
6.其他条件。主要包括中共党员、非中共党员等条件。有职(执)业资格要求的职位,应注明所需的职(执)业资格。
(五)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细致填写各项表格,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各地、各单位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请按照工作分工,及时与市委组织部干部调配处、市公务员局录用交流处联系。
联系电话:67886257
附件:
1.河南省201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县(市、区)及以下机关拟录用人数申报表
中共郑州市委组织部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公务员局
二○一三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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