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毕节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
四、面试
(一)经资格审核合格者作为面试人员。面试在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监察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毕节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组建考官组负责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2013年6月17日上午9:30
领准考证时间:2013年6月16日
(二)面试按招聘职位所属专业分别进行。面试以现场回答问题为主,现场评分。
(三)面试评分办法:面试实行百分制。每位考生的面试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值。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计算。
(四)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一)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的人员,分别按照各职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一职位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加试一次面试,以加试成绩得分高的一位确定体检。体检不合格所空职位,可依次递补体检。
(二)体检由毕节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统一组织。
(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政审
(一)考核原则:考核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二)考核程序及要求: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政审对象。考核政审工作由毕节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招聘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政审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德、能、勤、绩”。以应聘人员业务能力、学籍档案和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政审材料为主。考核不合格所空职位,可依次递补。
(三)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政审不合格,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被开除人员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
4、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5、在2013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6、其它不能聘用的情况。
七、聘用
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毕节市农业科学研究所上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拟聘用应届毕业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农科所和校方签订就业协议,待拟聘用人员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由农科所上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确定人事关系后,受聘人员必须服从农科所工作安排,并在五年内不得报考其他单位或调离。受聘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的,农科所可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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